我县建立医保定点单位准入退出机制

作者:陶兴玲
内容:

  日前,我县专门出台文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退一补一、择优定点”的原则,对定点单位实行资格认定管理。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骗取和套取医保基金违规行为的,除按规定核减费用和罚款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为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顺利实施,该县加大日常检查和网络实时监控,对违反医保协议规定的实施处罚;对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医保待遇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