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出台质量强县奖励政策

作者:陶兴玲
内容:

  近日,含山县政府出台《含山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此举旨在加强质量强县建设,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和激励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主体走质量品牌之路。

  奖励办法分质量管理类、技术标准类、品牌创建类三大类,对在本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当年新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获得省级以上卓越绩效奖、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当年新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通过“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省级以上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确认、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建筑优质工程和著名、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政策从2013年9月起执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通讯员 黄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