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注意这些细节

作者:陶兴玲
内容:

  不久前,李先生购买了一套渝北回兴附近的花园洋房,套内面积209平米,加上赠送的近40平米的花园,税前120万,李先生虽然不如买第一套房时那么激动,但是仍旧春风满面,觉得自己赚到了。

  可是,过户手续全部办完,钱也全部交完后,物管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李先生一点也笑不出来了,因为这套房子拖欠了13272.34元的物管费。

  李先生是重庆人,这些年一直在北京打拼,赚下了一些基业,在北京也买了不止一套房子。

  毕竟身在异乡为异客,最近,他觉得是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加上老婆和两个孩子都在重庆,所以打算在重庆重新购置一套住房。

  李先生一家住在回兴工业园区,家里有老年人,住得习惯了不愿走远,6月下旬,李先生就在家附近的中介挂了个名,表示了自己的购房需求:大的,舒适的,小区环境好的。

  很快,中介便通知李先生看房,就在他们现在住家的附近,一个花园洋房,一楼带一个地下室,外面有个花园,200多平米。

  第一次去看房,李先生就很中意,后面又去看了一两次就直接定了下来,李先生说,税后价格在150万左右,可以办按揭,首付也比较低,完全符合李先生的心意。

  房子是买来住的,所以李先生一切都办得很快,也计划3个月就装修完毕。

  原来这是套“三手房”

  之前房主和前房主有合同纠纷

  如果买二手房时注意这些细节,可能不会出现类似的麻烦

  过户后才发现房子拖欠了1.3万多元物管费

  细节:物管费、水电费等

  李先生也算是生意人,签买卖合同时,还是非常认真仔细,“我还专门问了他们关于物管费的问题,中介当时并没有说有拖欠,只是说物管交接要过完户再弄,我就没多问了。”

  房子过户后,李先生想尽快装修,8月初,他来到物管,想要办理装修许可,“我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子拖欠了1万多元的物管费,如果这个费用不付清,我就没办法装修。”

  提醒: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的房屋状态以及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办法,避免因水电煤结算纠纷影响交房。

  过户交房前,要结清水表账单,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

  过户前,就把房款全付给卖家

  细节:付款方式和尾款

  “中间还有个小插曲,我们在办过户的时候,卖家陈先生突然提出要加价1万,我首付那些都付了,之前还多付了一些钱让他从银行那边解押,结果过户时突然要加价,而且不加价就不给过户。”李先生说当时他就觉得陈先生有点不耿直,后来好说歹说,“我还是多给了5000块钱。”李先生还说,在房子过户前,自己把房款120万分三次全付款给卖家,没想到对方会拖欠这么多物管费。

  至于李先生与陈先生之间,他们在前几次见面都很耿直,没有谈到尾款这个东西,所以就没有留尾款。

  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是分几次付清,通常留有部分尾款,用来保证结清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物管费。

  这套房子之前有2个业主 他们都没交物管费

  细节:房屋产权以及房主信息

  物管给李先生的说法是,这套房子最开始的那个业主也并非陈先生,而是王先生,他买房后办理过装修手续,本来按照规定,没装修的房子物管费用减半,但是他们把房子装了一点后,就没继续装了,但是也没来办过暂停,所以每月400多的物管费就这么滚雪球一样的滚着。

  去年年底,王先生与陈先生有合同纠纷,法院就将房子判给了陈,而陈就一直没有来问过物管费的事,直至他把房子售出去。

  当着李先生的面,工作人员给陈先生打了电话,希望他能到物管来把物管费了结了,结果陈先生也觉得自己冤枉,并不应该支付全部的费用,所以迟迟不肯出现。

  “刚开始我给陈打电话,让他来物管办交接,他就一直推脱有事,后来不接我电话,物管给他打电话,他态度还不大好,说让我们走法律途径。”李先生说。

  提醒:注意卖房者是否为房屋的真正产权人,是否拥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该房屋产权权属是否清楚,房主是否与他人产生有关该套房屋的纠纷。

  如果买的二手房已经装修或者正在装修的,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其他提醒

  在我们之前的报道中,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前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中介公司王经理说,“比较容易产生纠纷还有税费方式,比如如果房屋之前是以赠予方式过户到名下的房产,卖出去的时候会有20%的税,如果不弄清楚,就很容易产生问题。”

中介: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买房的中介,就在这个小区的斜对门,给李先生办理手续的女子坐在最外面,她说自己对这套房子拖欠了1万多物管费的事,并不太知情。

  与李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的丙方代表王经理正好也在门市,他说在签合同时,自己对这套房有物管费拖欠是知情的,但具体是多少则不知道,“很多二手房在买卖的时候,都有或多或少的物管费问题,但是90%以上的业主都会自己去了清楚,偶尔我们也会碰到拖欠两三千的,但是1万多的还是第一次见。

  记者看到这份二手房买卖协议,其中一条约定:甲方须在收齐尾款即负责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在交接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与该物业有关的杂费。其中就包括管理费。

  王经理认为在这一宗交易过程中,中介没有任何的责任。

  一万多物管费到底怎么办?

  买家先垫付等卖家补交

  昨天,李先生拿出一张粉色的收据,金额是12128.62元,(为什么少交了1000多元,李先生并没解释。)他说跟物管一位经理口头约定,等陈先生补交了物管费后,再退还给自己,这也是他可以进场装修的原因。

  物管叶经理解释了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与李先生所说基本一致,“这套房子法院判给陈先生,陈先生再转卖,这些过程我们都不清楚,第一任业主我们也多次联系他,但是已经联系不上,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一直没起诉原业主。”

  拖欠的物管费卖家应承担

  昨天下午,记者给陈先生打了电话,他说自己也很冤,他拿到这个房子不过半年,愿意承担这半年的物管费,但是之前的物管费不该承担。陈先生说要么李先生直接走法律途径,要么就私了,法院跟物管衔接,把费用减半,6000多元,大家各摊一点就算了。”

  律师肖杰说按照合同的约定,这笔物业管理费应该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已经支付了,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卖方追偿,同时可以要求中介出面协调。“至于中介方面,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对卖方有监督的义务,那么中介就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这件事情要走到法律的途径,李先生在起诉前业主的同时,可以让中介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李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于中介没有告知可能拖欠物管费,因此没有留部分尾款而造成的损失。”

  “这笔物管费用在这个买卖合同中,应该由卖家承担,至于卖家与之前业主的物管费纠纷,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