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土出让告字[2010]24号

作者:admin
内容: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0日 至 2011年01月26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0日 至 2011年01月26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当土挂2010-40号 号地块:201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28日16时00分 ;
     当土挂2010-41号 号地块:201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28日16时00分 ;
     当土挂2010-42号 号地块:201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28日16时00分 ;
     当土挂2010-43号 号地块:2011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1月2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须在2011年2月28日前,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土挂2010-40、41、42号地块完成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与县财政局的交接手续)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能在2011年2月28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报批手续的,其《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竞买保证金的50%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于先生
    联系电话:(0555)6741229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34001656008050346169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