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市管公积金流程
①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②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③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④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⑤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
⑥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
第二、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①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②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第三、申请条件
①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②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③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④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