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高拿地"门槛"土地出让金1年缴清

作者:鲁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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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日前限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后,安徽省近日再出台土地新政提高拿地“门槛”。

  安徽土地新政规定,今后单宗土地出让金原则上1年内缴清,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2年未征收地区,将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

  此外,安徽省还将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

  在土地价款征收管理上,安徽明确规定,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而对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安徽要求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安徽还将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满9个月未实施征收的,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限期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由省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供地,对前3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于50%的,暂停审批该市、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对于安徽此次出台的土地新政,房地产行业专家张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提高拿地门槛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防止土地投机和炒卖土地行为,同时也将降低批而未征、捂地圈地、低效用地等现象的发生率。当这些情况减少时,将会减少开发商囤地捂地不开发,从而使得更多的商品房上市,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土地新政刚被曝出,国土部门已开始行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合肥市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日前分别约谈了合肥星光置业有限公司及安徽金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约见的原因,均与此次土地新政规定有关。

  星光置业于2009年5月31日竞得店埠镇沿河路东侧三个地块,合同约定应于2011年11月30日竣工。然而截至目前,该项目仅一个地块完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星光置业在10月15日之前拿出具体整改方案。

  此外,金泰投资集团2000年7月6日取得龙岗工业区一宗仓储用地,2012年11月8日签订用途变更协议,按照协议,应在2012年12月8日前一次性缴清补交出让金1587.065万元,未按期付清出让金,每延迟一日,支付未交部分1‰的违约金。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欠1087.065万元出让金及违约金。肥东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该公司在2013年10月31日前,交齐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及因违约产生的滞纳金。

  对此,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新政的实施,安徽各地市可能将掀起一波清查拖欠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地块不动工的高潮,届时肯定会有很多企业被曝光,所以安徽此次新政将会对这些情况起到有力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