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入市。提交申请,交验证件,由房管站派专人核查住房使用情况并核发公产住房置换准入证。
2.住房回收。由承租人到置换企业申请,填写住房调剂申请书,同时交验公产住房置换准入证、房屋租赁合同、缴租票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调出户购房合同或调剂旧房证明,并备齐复印件以及双方的图章。
3.测算补偿和签约腾房。由置换企业派工作人员现场查勘评定回收住房补偿费并与承租人达成意向,签订住房回收协议书,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腾房。
住房腾空后,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设备,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回收房屋,按协议付清补偿费。
4.住房调剂。置换企业将收回的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有偿调剂款、房型图等信息公布于众。被调剂人选择好房子,经现场看房达成意向,清点设施、设备情况,签订房屋调剂协议书,缴纳定金,置换企业在收到被调剂人的全部房款后,于10日内将住房租赁合同、房门钥匙及相关证件交给被调剂人。
如果房屋已经约定买家,买卖双方当事人(承租人)必须亲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凡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须到公证部门办理委托公证,凭委托公证书和委托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
5.调剂房款必须由调入户交付管理部门。待手续办完、房屋腾空没有纠纷后,由管理部门将调剂款拨付售房单位或调出户。具体换单和返款时间规定为:办理手续5天至10天,调入户凭取件收据到置换中心来取置换单,同时填写住房腾空交接单,表明住房已经腾空并无纠纷。10天至15天后按财务指定返款日期,于上午带身份证、返款单、房屋交接单到财务部门办理返款手续。如因手续延期或双方原因延期,返款时间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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