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惠及1.3万“两保户” 返还电费110余万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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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7月1日起,马鞍山市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其中“两保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享受用电优惠政策。记者昨日从马鞍山供电公司了解到,截至11月上旬,该公司已累计返还“两保户”电费金额110余万元,惠及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1.3万余户。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规定,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免费用电基数按照“先征后返”的方式,民政局向供电公司提供“两户”汇总书面数据、月度明细电子数据以及指定的返还电费汇款银行账户信息,供电公司按民政部门提供的“两户”数据,将返还电费汇至指定的银行账户,返还电费由民政部门按照低保救助金和五保供养费发放模式发放到户。

  马鞍山供电公司多举措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该公司及时以文件形式向当地民政局送达《关于协调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函》,并主动上门进行工作对接。就兑现操作流程、相关注意事项等,民政、供电双方就责任分工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市、县对接协调机制。同时,按照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操作流程,该公司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召开营销、财务兑现工作协调会,确保兑现工作顺利开展。

  数据显示,截至11月上旬,马鞍山供电公司已累计返还电费金额110余万元,惠及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1.3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