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起马芜两市银行本票将通用 降低手续费用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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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作为全省银行本票跨地市通用的首次试点,马鞍山、芜湖两市银行本票通用业务将于12月2日正式开通。届时,两市开办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网点,均可受理对方城市银行网点开出的银行本票。此举将大大便利两市资金结算往来,方便企业和居民使用,结算成本也明显降低。

  率先全省创新金融服务

  “12月2日起,马鞍山全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29个银行网点,将同时开办马鞍山市芜湖市银行本票通用业务。”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届时,客户在马鞍山市某银行网点开具的银行本票,可以到芜湖开办本票业务的银行进行兑付。同样,芜湖市某客户也可持在芜湖市某银行网点开具的银行本票,到马鞍山市开办银行本票的银行网点进行兑付。

  银行本票自推出以来,以其使用方便、保证支付、费用低廉等优势,已逐渐成为人们购房、购车、跨行资金转账时的主要结算方式之一,但根据现行的票据法律制度,使用范围大多限制在当地市内流通使用。

  马鞍山、芜湖两市地缘相近、人缘相通,城市功能和产业形态存在互补关系,同时,两市的银行本票使用广泛,业务量合计约占全省银行本票业务量的82%。

  两地企业和居民受益良多

  “银行本票在马芜两市实现通用,对两地企业和居民来说是个好消息。”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本票与支票、汇票相比具有许多优势,如银行本票资金可以即时到账,安全性高,可以避免现金“搬家”带来的不便,还能杜绝假钞等,收费上也远低于传统跨行转账手续费。

  两市开通银此项业务后,单位和个人在两市需要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也可以使用银行本票;收款单位和个人既可持银行本票到银行办理转账或支取现金业务,也可以经背书后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支付。

  结算手续费用明显降低。以一名工商银行的客户为例,如果采取到柜面办理汇款的方式向芜湖汇款,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1%,50元封顶。而如果通过办理银行本票的方式向芜湖支付款项,无论金额大小,所支付的费用均为0.8元。以2012年两市资金相互流动4.05万笔,单笔50元的手续费匡算,如果4.05万笔中有30%通过银行本票结算,那么将为两市单位和个人减少近60万元的结算手续费。

  同时,此次业务通用范围,扩大到在马鞍山、芜湖两市7区7县,将对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划入马芜两市的县域银行本票业务起到推动作用,提高银行的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带动马芜两市周边城市推广银行本票通用,对加速整个皖江城市带银行票据流通步伐,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