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12月3日,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结合“守护平安—冬季行动”,来到该市红旗南路马钢加油站等多家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原则上不能销售散装汽油。”据民警介绍,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个人需提供申请报告(注明用途、数量等)到所在居(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购买证明,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购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加油站成品油散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账等,认真查验罐装购买证明,如实登记购买人的所在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有关购买证明材料应归档保存。”
据了解,从11月上旬起至明年2月中旬,马鞍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