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涂县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醉驾的驾驶人企图用金钱贿赂民警,被执勤民警严辞拒绝,按照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2月23日晚,当涂县大队姑溪河大桥中队民警在提署东路焦家道口设立检查点,发现一酒后驾驶摩托车之人,当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28.3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酒后驾驶的朱某不以为然,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竟然拿着一沓百元大钞往执勤民警手里塞,民警当场喝止了朱某的行为,同时严厉批评了朱某妄图行贿以逃避处罚的行为。
最后,民警依法对朱某作出罚款15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