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慈善捐款项目有据可查 6年共支出善款2507万元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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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已正式启动。12月24日,马鞍山市慈善总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历年来,通过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超市等救助项目共计支出善款2507万元,用于救助困难群众。

  市慈善总会负责人特别提醒,不论通过任何渠道参与“慈善一日捐”捐赠的个人、单位(团体)均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市慈善总会登记开具发票以及在媒体公示。

所募资金已支出2507万元

  马鞍山市慈善总会负责人介绍,“慈善一日捐”活动自2006年开始开展,除2008年汶川地震未开展外,六次活动共接收捐款4035万,除马钢及各区按规定留存1105万作为本单位和辖区困难群众的救助,市慈善总会实际到账2930万,通过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超市等救助项目,共计投入善款2507万元。截至目前结余423万,以备下一步开展救助项目。

离退休人员可以在原单位捐赠

  据介绍,本次活动坚持“自愿量力、奉献爱心”的原则,只接受现金捐赠,捐赠额度不限,参与方式分个人参与和单位(团体)参与。

  
在职人员可以参与单位组织的捐赠(学生可参与学校组织的捐赠);其他社会人士可以直接参与所在辖区组织开展的捐赠活动或参与网上捐赠,也可以到市慈善总会直接捐赠;离退休人员在自愿捐赠的基础上参加本单位的捐赠。单位(团体)的捐赠可以在辖区或所划定的片区捐赠,企业大额捐赠可以通过和市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协议,设立企业冠名慈善资金。

捐赠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活动中,捐赠金额1000元以上的个人、1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集体,将颁发《马鞍山市慈善捐助荣誉证(卡)》;捐赠金额1万元以上的个人、1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慈善一日捐”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市慈善总会将根据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金额,按有关规定程序聘请企业(单位)或个人为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捐赠者凭慈善总会开出的捐赠票据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