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马土让2013-180号示范园区2013-10号商业用地

作者:魏莹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土地交付:示范园区承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按期开竣工的,分别自开、竣工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1‰比例进行处罚。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已扣缴的建设工期保证金转为土地闲置费,不足部分出让方予以继续征缴。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条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6.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8时至2014年1月2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3日8至2014年1月3日9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将在2014年1月3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月3日10时30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 1月10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4年1月10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3日10时至2014年1月13日16时(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5200191(谷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0555-6826129(任先生)             

查询网址:                 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                     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