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日前出台。从今年起,省级对各地敬老院建设补助标准将由去年每张床位4590元提高到719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将分两年提高到月人均300元,省财政将视提标情况对供养人数偏多、财力较困难的部分市县进行奖补。
截至去年底,全省五保供养总人数43.7万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16.4万人,分散供养27.3万人,集中供养标准月人均271元,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166元。省民政厅福利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不低于年人均1870元。
到2015年,我省力争实现集中供养能力满足70%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去年省有关部门要求各地敬老院建设成本不得低于每张床位8400元,其中省级补助4590元。今年,省级补助将提高至每张床位7190元,建设成本最低标准相应提高到每张床位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