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山二村居民反映小区绿地被车主改成停车位

作者:彭淑芳
内容:

  “我们小区本来就不大,绿化面积又少。前几天,好端端的小区公共绿化用地被擅自改建成了停车位,不少业主对此做法很有意见。”2月25日上午,家住佳山二村的鲍先生拨打热线电话反映称,佳山二村24栋居民楼楼下绿化用地被改建成了停车位。由于此次改建未经过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不少居民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鲍先生希望物业公司应尽快叫停这种擅自破坏小区绿化行为。

  记者调查:

  草地被改建成停车位

  接到该市民反映后,记者随即赶到佳山二村24栋居民楼附近现场察看。在24栋居民楼2单元附近,记者发现有两处绿地已被改建成了停车位(见右图),而附近的两块绿地也正处于改建中,记者在附近也未见到有相关绿地改建的批复公示。

  “这里以前都是草地,这个月22日左右才开始动工改建的。”24栋居民楼某业主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私家车越来越多,不少车辆都没车位可停,于是,个别业主便想到把楼下绿地改建成停车位。“可楼下这些草地属于小区公共用地,不是哪个人说改就能改的。”据附近一业主介绍,绿地改建成停车位,是24栋居民楼部分有车业主私下达成的协议并共同承担改建的费用。记者随后试图与改建停车位的某业主取得联系,因该业主不在家,记者未能采访到该业主。

  物业表态:

  属个别行为,现已叫停

  记者随后就居民反映的情况采访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民信物业公司。据该公司夏主任介绍,24栋居民楼绿地改建停车位是由24栋个别有车业主组织实施的并通过了24栋居民楼60%以上业主同意的。夏主任表示,“物业公司知道改建停车位这回事,目前已叫停个别业主改建停车位的行为。”

  部门回应:

  更改用途需经2/3以上小区业主同意

  改建小区绿化用地,真的只需绿地所在居民楼的60%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实施?当天下午,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马鞍山市物业管理施行办法》有关规定,小区绿化用地改建成停车位须经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