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调解除草剂质量纠纷案 110户农民获赔80余万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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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市中级法院的不懈努力,备受关注的和县除草剂质量纠纷案近日尘埃落定。北京某除草剂公司与110户农民达成了调解协议,农户获赔偿款80多万元。

  据了解,2012年,因种植的大棚毛豆田需喷农药除草,谷和胜、刘孝峰等110户农民购买了北京某除草剂公司销售的碧田牌二甲戊灵乳油。使用后,谷和胜、刘孝峰等农户发现大棚毛豆出现了生长不良的症状,协商未果,遂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投诉。经安农大、省农科院、省农委等相关专家现场考察诊断,得出鉴定结论:使用的除草剂产品说明未标明在大豆上使用,为二甲戊灵超范围使用所致;2012年2-3月间,连续低温多雨、土壤墒情湿度大导致大豆苗期生长缓慢造成药害加重。2012年5月28日,经当地镇农技服务站测产,喷洒碧田牌二甲戊灵乳油的大棚毛豆田减产56.2%。

  事发后,当地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当事人协调,但终因涉案标的额大、公司不积极配合、群众情绪激动等原因,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后谷和胜、刘孝峰等农户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北京某除草剂公司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安排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前,先后十余次与当事人代表、代理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农户想尽快结案、更想早日拿到赔偿款的实际情况。合议庭在多次与北京某除草剂公司的代理人沟通后,了解到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等情况,并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终于说服了公司负责人,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协议达成后,合议庭继续监督执行,督促北京某除草剂公司一次性支付80多万元赔偿款,从而妥善化解了该起涉农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