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那一轮土地市场热中,就产生过一批“地王”。这些老“地王”后事如何?对新一代“地王”的命运有什么启示?
开发商为何对“地王”情有独钟
根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权威数据,2007版的“地王”大多“晚景凄凉”。
2007年6月,志成企业以11.04亿元摘牌上海普陀长风生态商务区4号东南地块,折合楼面价约1.64万元/平方米。2008年6月,志成企业退地,违约损失超过3000万元。
2007年9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总价9.04亿元、每亩单价近2000万元高价拍下白马路地段,成为福州“地王”,楼面地价高达9953元/平方米。2008年3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损失7000多万元保证金的代价,“吐出”福州“地王”。
“‘天价地’的成本不仅是表面成本,而是可以通过‘天价地’起传导作用,拉动其他楼盘高价快速销售。”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俞明轩博士认为,开发商额外付出比周围地块更高的价格,还能使其账面价值提高。
因此,作为一种商业手法,“地王”单个项目成本可能过高。但要看到另一方面,高成本已经被同一家开发商的其他楼盘价格暴涨、销售加快所分担。此外,开发商还能用高价地在股市融资。
据《广东省2008年房地产蓝皮书》分析,当年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等形式获得巨额资金拿地,然后又以土地储备为筹码,提升业绩,刺激股价,再融资。如此在楼市、股市左右逢源。“退货”的土地,实际成为纯粹的资本工具,不再是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