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信访接待大厅“静悄悄”

作者:陶兴玲
内容:

  3月7日,从早上8点到中午12点,笔者在含山县信访接待大厅蹲点采访,一上午,除了几个陆陆续续来咨询相关政策的群众,没有见到上访的群众。含山县信访局局长尹道传笑着说:“从今年2月下旬到现在,将近20天的时间,我们这里都是这样‘静悄悄’的。另外,我们自从‘周六说事’(每周六安排人员上班,专门接待群众说事情)开设以来,也基本上没有群众前来上访。”

    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含山县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越级上访明显减少,去北京上访减少50%,去省集体上访减少66.1%,在关键节点上,均实现了无进京上访、无到省去市集体访、无极端上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的“四无”目标,今年以来,无进京赴省上访,信访工作处于马鞍山市先进行列。

    台商感谢信折射信访新成效

    在含山县信访局,笔者见到了台商梁萃英女士于2013年11月28日写的感谢信,梁女士在含山县城南门东山水库附近的山上有一处房屋,因为S226线拓宽,将她家的前面围墙拆掉了,自来水管道因施工也被弄断了,没有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到位,2013年8月29日,梁女士通过网上给国家信访局投诉中心反映此情况,省信访局将此件批复给含山县信访局后,该局立即安排人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发现的确存在违约的事实,有权处理单位——县交运局和工程建设指挥部派人上门向梁女士解释相关情况,争取谅解,并安排尽快动工重建,县交运局还专门安排李保国律师为梁女士维权。11月中旬,工程全部按照约定落实到位,梁女士非常满意,放弃了索要补偿款的要求,并希望李保国律师今后能帮助她处理相关事务,还写了一封感谢信。

    含山县将“事要解决”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该县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协调、谁处理”,确保群众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含山县从受理信访事项开始,就将每一起事项纳入内网,办理全流程接受国家、省、市信访部门监督管理,同时也方便自己掌握有权处理单位的办事进展,进展缓慢的及时下发催办通知书,对经过催办仍没有到位的信访事项,及时向县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目前,含山县正常的信访事项都能在1个月之内办结,比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提速了1个月,涉及政策层面的特殊事项都能及时和信访人联系,申请延长。

    据含山县信访局副局长贾昌胜测算,目前,在含山县信访接待大厅当面接待、当场息诉罢访的事项占含山县信访事项的50%以上,通过涉法涉诉类、土地和房屋征收类、社保救助类、社会事务综合类4个联合接访组,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待信访运行模式化解率占20%以上,高效的信访化解模式让涉访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老访户感谢信肯定信访新机制

    最近的一封感谢信来自老访户王昌霞,2月13日,她让别人代笔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王昌霞的丈夫生前是含山县第二建筑公司的职工,2007年7月去世,为了丈夫的安葬费、抚恤金、医疗费报销问题,她多次到含山县住建局反映,因为诸多因素的限制,虽然给她许多帮助,但是难以让王昌霞满意。2013年,她又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含山县信访局通过“第三方调处机制”,让她娘家所在地的铜闸镇协调解决,镇党委书记蒋东志和司法所所长韦之玉想尽了办法,通过亲情打动、法律援助、合理筛选等办法,使事情得到解决,也让王昌霞从老访户的心结中走了出来。

    从2011年9月开始,含山县就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完善了医患、交通事故、劳资、校园、征地拆迁、消费等6个领域的专业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处机制”使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30多名老律师、老公安、老医生等专家类人员进入调解组织,使得调解工作真正实现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做”。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付求龙介绍说:“中心自成立运转以来,成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591起,医疗纠纷58起,劳资纠纷130起,消费纠纷71起,校园纠纷3起,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群众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对此,含山县信访局局长尹道传深有体会,他说:“6个调处中心没有建立前,每年含山县能发生医患、交通事故等群体性事件50多起,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矛盾双方和信访部门的压力都非常大,现在事情发生后,群众都能主动到调处中心接受调处,或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信访部门的压力也减轻许多,信访接待大厅‘静悄悄’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