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售不租” 海外海名仕苑业主遭遇停车难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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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海名仕苑小区在出售时,并未要求业主必须购买地下停车位,最近,开发商却贴出对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只售不租’的通知。”一位居住在海外海名仕苑小区的居民反映。

  业主反映: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3月25日和26日,多位居住在海外海名仕苑小区的业主反映称,从3月5日起,该小区开发商对小区地下停车位实行“只售不租”,使得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不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两侧,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出行,小区业主对此意见很大。

  记者采访:多数业主不赞同“只售不租”

  3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外海名仕苑小区现场调查。小区业主雷女士说,3月5日,开发商贴出通知告知业主:地下车位即日起“只售不租”,每个车位售价8万元,一次性付款7.5万元。雷女士称,这样一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以致于每天晚上小区内道路两侧停满了汽车,行人进出非常不便。”“开发商这种行为涉嫌霸王条款”。另一业主刘先生也向记者抱怨道,开发商出售的仅是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产权,“让业主花上8万元购买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很多业主包括自己也不赞同”。

  部门回应:“只售不租”违反相关规定

  记者查阅了2013年3月28日颁布的《马鞍山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功能,对尚未销售或附赠的地下停车位,可出租给业主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向业主提供停车服务。马鞍山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违反了上述规定。该市房开办企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种行为,接下来将积极与海外海名仕苑开发商协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