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医调委在处理医患纠纷理赔工作中,全面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变事后理赔为事前垫付。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签订后,当场由院方先行垫付患方赔偿款,然后由院方携带协议书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该机制的建立,深受当事人欢迎,特别是患者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心里感到很踏实、很放心。截至目前,全县成功调解2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赔付总金额达150万元。 通讯员尹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