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和县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72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70套。 为顺利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该县及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同时,按照“抓质量、保进度;抓公开、促公平”的目标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