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矶风景区是国家级4A 景区,每到节假日,都有众多自驾游游客前来观光。然而,近来,皖江晚报热线陆续接到多位游客反映,其中市民王先生来电称,采石矶风景区门前有一停车场有违规收费之嫌:不仅停车场周边没有相关部门统一制作的停车收费标牌,而且发票上印着“采石街道办事处”等字样,也不规范。为此,王先生有关部门能关注此事,查一查该停车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没统一收费标牌,还可“讨价还价”
市民王先生来电称,5月2日10 时许,他和朋友开车到采石矶风景区游览。当他将车停到景区门口锁溪河桥东南侧的一处停车场后,一名穿便衣未佩戴任何工作证件的男子,要求他缴纳停车费。“10块钱一辆车,不管你停多久。”该男子说。环顾一周后,王先生发现,该停车场周边并没相关部门统一制作的停车收费标牌,便询问道:“你们收费可有相关凭证?”该男子答:“这是正规停车场,必须交费。”最终,王先生交给该男子十元停车费。
5 月5 日上午,记者驱车前往采石矶风景区实地采访。记者将车停在市民投诉的那处停车场后,等候了几分钟,但不见有人前来收费。于是,便下车咨询周边店主该停车场是否收费。“这里肯定要收费啊,都收了多少年了,一般10 元一辆车,但可以还价,给5 元也可以。”一位店主表示。
经询问得知,紧邻停车场的一家售卖“ 茶干” 店的店主便是停车场“ 负责人”。“请问在这停车需交费吗?”见店中只有一位女士正在整理货物,记者便询问该女士。“当然要交费了,10元一辆车。”该女士答。“有发票吗?”记者又问。“有,在这,你自己撕。”该女士从里侧货架上拿出一本发票交给记者。记者发现,对方出示的“发票”所标注的数额均为“10 元”,且都盖着“采石街道办事处”打头的“发票专用章”。
物价部门:将派人前往调查
记者随后来到采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出示了一叠该停车场的相关“审批、许可材料”,表示该处停车场确实是他们所设,并委托附近店主代为管理。记者看到,其中一张“停车场管理许可证”复印件上标注的“有效日期”为:“自(19)94 年9 月1日至(19)95 年9 月1 日”;而另一张“开辟、调整停车场(库)申请表”中的“审批日期”则为:“2002 年7 月2 日”。对此,该负责人解释:“目前,我们的收费许可证已拿到物价部门年审,暂时还没发回来。”
当记者询问,为何停车场周边没有相关部门统一制作的停车收费标示标牌时,该负责人称:“ 下一步,我们会对不符合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当天下午,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马鞍山市相关文件要求,停车场经营者只有获得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取停车费,此外,收费标准也得依照马鞍山市相关规定,且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截至目前,我们并未接到采石街道的相关申请,而且近年来,我们也未给采石街道发放过‘停车场收费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的投诉,该局将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