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接上级通知,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延期一年,截止日由2014年2月28日延至2015年2月28日。
免契税条件
我市有两类购房者可享受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一是有自住性住房需求者。规定个人在该市市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该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二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者。
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在该市市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该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
免契税财政补贴资料
享受契税财政补贴是以购房时间为主,但要在文件规定的截止日内办理完毕。
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补贴办理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2、契税发票原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马鞍山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查询表原件;
5、网上备案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审核表(人事劳动保障局五楼开具)原件;
7、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含二手房)补贴办理需要上述材料的1-5项,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提供1-4项再加上存量房核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