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干部外出超过半天或者里程超过100 公里须报备”,“对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将按旷工处理”……从今年5 月1 日起,博望区对公职人员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及规范使用办公QQ 群等4 项制度进行细化,工作纪律公布施行后,政府工作人员称这是博望区“史上”最严的工作纪律。
记者从博望区已经施行的工作纪律中看到,该区明确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因事1 天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的,按市有关规定执行;区人大、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因事1 天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的,须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书面报备;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请假1 天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的,须经各自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报备;副区长外出超过3天,原则上先报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报备;副处级干部离开本区超过半天或外出里程超过100 公里须向区委办公室报备;各镇、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因事1 天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的,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向区“两办”报备。
博望区的工作纪律制度覆盖面广,类别细化,可操作性强。如请销假制度,将全区干部职工分为7 大类8种请销假情况;如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三类小制度等。
该区在每月4 日前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汇总后进行公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该区效能办将以《博望区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实行效能责任追究的通知》为依据,严肃处理,如对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假满而不及时到岗或随意延长假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对待;对不遵守有关值班带班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工资津贴发放及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博望区的工作纪律谁违反了轻则‘伤筋动骨’,工资收入减少,重则还可能丢饭碗。”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