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日前我县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年审和公租房配租年审工作的公告》,这标志着我县住房保障申请、年审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其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按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政策的规定,今年,我县申请对象和范围分别为县城区域范围内,新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和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已配租公租房对象。
此次申请对象和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具有和城城区非农户口并实际居住;(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三)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四)低收入家庭。
住房保障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今年我县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认定程序严格,分类操作规范,以确保将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到保障范围内,真正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