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制度”严禁镇干部“走读”之风

作者:陶兴玲
内容:

  一是驻勤制度。居住地不在本镇的领导干部每周在镇住宿不少于三晚,每天晚上必须有一名主要负责人驻镇;镇领导干部驻镇情况要在工作日志中反映;镇领导干部驻勤值班表每月初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是值班制度。各镇建立健全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工作日晚间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每晚值班的党政班子成员不应少于两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党政班子成员加强驻守值班,必要时要全体驻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是考勤制度。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实行签到制度;各镇将镇领导干部值班情况纳入考勤范围,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镇领导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出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公车管理,不得把公车作为镇领导干部“走读”的交通工具。 
  四是保障制度。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可作为值班人员休息室,镇机关食堂提供工作日驻守和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的正常伙食供应;驻守值班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五是监督制度。明确镇党委书记是各镇加强干部管理,治理干部“走读”的第一责任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各种形式对镇领导干部,特别是镇主要负责人在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通知要求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对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