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家住雨东村的市民吴先生就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说,他最近被私家车撞伤了,而且还被后期医药费的赔偿问题,闹得心烦意乱。
一说到这场车祸,吴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原因就是去年三月份吴先生骑摩托车带着自己的妻子,刚到自家的楼下时,就被迎面开来的私家车给撞到了。
市民吴先生:“我摩托车停在那块,她转弯的时候,有可能是油门当刹车了,然后就撞到我了,撞到以后,当时就到了十七冶医院,当时我自己两个腿不能动,我老婆也受伤了,软组织挫伤,可能两个腿也受伤了。左腿当时听医生讲是韧带半月板都受损,右腿是膝盖骨折了。”
自打吴先生被撞伤后,他就没少在医院折腾,从十七冶医院转到市中心医院,后来又去过南京的医院进行治疗,这样一折腾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市民吴先生:“在马钢医院就是动手术,当时动的是一条腿,是右腿。他说我这个腿不需要治疗,打封闭针就行,所以我自己选择转到南京去自己治疗。费用当时没有任何人跟我说,医院也没有跟我说记账什么的,欠钱什么的,也没有人管这个事情,然后医院签了字同意,我就转院走了。”
在吴先生看来,人要遇到倒霉事,喝口凉水也会塞牙。眼看自己的腿伤就要好了,可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来到动手术的中心医院拿内固定时,问题又来了。
市民吴先生:“一直到今年三月份,准备动第二次手术,拿内固定的时候,我去医院查,才发现有八千多块钱没有结账,然后我就找当事人,我就找肇事者,我就跟她说,多次跟她说,叫她结账,她说我就不结账。要么你就起诉我,我就不结账。那我也没办法。”
让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法院已经认定了肇事者的责任,并且肇事者该赔给他的钱都经过保险公司赔给他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心医院动手术欠下的8000多元的医疗费却没有给他结账。
市民吴先生:“我叫她多次结账,她不结账,现在我已经起诉到法院,她现在要和我调解,我的要求并不高,你把我的起诉状的费用、我找的律师费用2000块钱,你把医院帐结掉,诉讼费就这个,没有其他的要求。”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交通事故在第一次诉讼的时候,后期的医疗费用就应该赔付给受害者,如果有其他原因没有赔付的,可以根据受害者后期的医疗费的发票,找到肇事者及保险公司赔付。
安徽省夏商周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向东:“这个案件主要是解决问题,作为原告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先垫付这一笔费用,然后向保险公司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为他的赔偿权利是肯定有的,没有任何问题。作为被告人也可以主动和这个人商量,我可以借钱给你,然后你治疗好了以后,你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了钱以后,你再还我,这也是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