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验收人员将直面住户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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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执行《关于执行〈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以进一步明确对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质量进行分户验收,实行分户验收诚信承诺制,强化对分户验收弄虚作假的处罚。

  2010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做了规定。随着《实施细则》的不断贯彻落实,我市根据住宅工程实际质量状况并结合住宅质量问题投诉热点,对我市执行《实施细则》提出补充规定。

  有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往往是主体结构阶段形成的,在装饰施工中难以弥补,如现浇楼板厚度、混凝土构造柱孔洞、楼板裂缝、外墙渗水、填充墙体裂缝、室内空间尺寸等。《补充通知》则主要加强了这方面的分户验收,强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及时按规定处理,避免问题带到竣工验收或给住户使用造成不便。

  《补充通知》还对验收组织程序、人员、方法作了相应的规定。分户验收合格的工程,需由参加分户验收的单位、人员签署《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并注明联系方式,张贴在每户显著位置,使验收人员直接面对住户,强化了验收人员的责任。对于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不诚信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不良记录,并依法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