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二手房需谨慎:房屋的产权不明

作者:陶兴玲
内容:

  ① 房屋为共有产权房 购买二手房时经常碰到所看房屋的产权为共有产权,即房屋为多人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能急于签订合同,要确认另一方的房屋共有者是否同意卖房,要求卖方者出具其他共有者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只有房屋共有者都同意卖房时才有效。比如买房者已婚,那么必须确认其配偶是否也同意卖房,只有这样所签合同才能生效。
        ② 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二手房的房主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产权,或者一半的产权,这时如果签订了合同都是无效的,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整的产权都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买卖。
        ③ 房屋产权所有者不是卖房者 我们经常会认为卖房的人就是房子的主人,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付定金前一定要确认卖房者的身份和房产备案资料,确认卖房者和房屋产权所有者的一致性,如果是委托代卖,则要出具房屋主人的委托书。可以到房管所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结果不一致,那么很有可能是欺骗,即使不是欺骗也不能确定多久能拿到产权。
        ④ 房屋的性质跟购房者的需求不符 一些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是出于自住的目的,而房子的性质确是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什么样的性质就决定了房屋怎样的用途,这种情况下,购买者自然不能办理过户自住手续了,因此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