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防线周刊以整版篇幅专题报道我市建立公共权力规范预警机制工作。特别指出:本着使廉政风险防范于未发之前、处置于初起之时的目标,安徽省马鞍山市自2008年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之后,又探索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以风险防范、监控管理、效责处置三个系统着重预防公共权力运行环节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
自律预警:变“亡羊补牢”为“防患于未然”
“党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特别是长期工作在领导岗位的干部,受到的诱惑特别多。如果在他们刚刚有错误萌芽的时候,给他们拉拉袖子、拽拽衣角提个醒,让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迷途知返,可以减少腐败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这是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建立预警机制的最根本目的。
任何“大恶”都是从“小错”开始的,正所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在腐败心理刚刚萌发、尚未固化、尚在动机冲突之际,如果外部力量及时介入,从而使腐败动机受到抑制,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就少,就可以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2008年开始,马鞍山市开始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目的就是预警于问题的萌芽和演化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挽救领导干部。
在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两年之后,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马鞍山市又将预警机制引入公共权力范畴,并在全市23个单位开展试点。自今年7月开始,又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全面推开。
马鞍山市探索构建的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公共组织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系统、监控管理系统、效责处置系统,主动防范管理廉政风险,有效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及时预警处置腐败行为,促进公共权力依纪依法运行、公开透明运行、廉洁高效运行。
这一机制框架,可以概括为“三个三”,即“建立三个系统”、“实施三项制度”、“实现三大目标”。建立三个系统,即风险防范系统、监控管理系统、效责处置系统。实施三项制度,即谈话函询制度、警示诫勉制度、责令纠错制度。实现三大目标,即依纪依法运行、公开透明运行、廉洁高效运行。
“三个系统”之间既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形成行政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有效制衡的关系;“三项制度”与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一脉相承,充分体现预警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大目标”是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根本目标。“三个系统”、“三项制度”与“三大目标”共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及时处置:“亡羊”尽早“补牢”,堵漏防大事拖炸
马鞍山市预警机制的建立,是创新监督机制的一种探索,它通过对权力运行的节点进行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领导干部约束比较软、监督比较难的现实。预警监督,侧重于事前、事中监督,既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延伸,又是党纪国法防线的前移,是在教育和惩处两道防线之间建立的一道监督警戒“屏障”。
在实施预警工作中,马鞍山市及时分析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两年来,共清理反腐倡廉制度525项,其中废止29项、修改完善103项、新建153项。
建立预警机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创新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也好,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也好,都属于反腐倡廉预警机制的组成部分。不论是从机制本身的成熟程度来说,还是从机制所面对的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来说,都必须在抓好落实的过程中不断加以调整、充实和完善,进一步提升预警机制在预防腐败上的实际效应,以努力形成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