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本月起对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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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局长杨才余:“我们马鞍山的居民医保自06年建立以来,缴费标准仍然是06年的标准,一直没有进行调整,现在城镇居民医保每年出超。”

  据了解,根据调整政策,今后城镇居民医保的各类参保群体的每人每月得多交20元保费。杨才余:“将在校学生、市区农村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50元调整为70元;18周岁以下城镇非在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80元调整为100元;其他的都是增加20块钱。”

  据测算,这一调整政策的执行将为全市增加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近3000万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沉重的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为可靠的医疗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