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资金监管范围。按照“依法、规范、透明、高效”和“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对所有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的各类资金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包括:预算资金、项目类资金、补助性资金和村级资金。
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资金量大、环节多,我县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操作规程》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职责》,从制度上规范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明确乡镇财政分局(所)和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三是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我县自2014年7月份正式启用乡镇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录入、网上传递信息、网上监管和网上反馈的模式,实现对乡镇资金前沿监管、实时监管和动态监管。
四是建立资金监管考评机制。县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督查情况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和镇财政分局(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在资金监管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监管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