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马鞍山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与往年相比,今年资助对象进一步扩大,无病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也可获资助,同时将困难职工子女在大学就读和九年义务教育也纳入资助范围。
无病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助学范围
今年马鞍山市总工会对助学对象家庭人均收入进一步放宽,并首次将无病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纳入资助对象。今年资助对象主要为: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规定的28种病种)正在治疗,当年有医药费支出,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属3级以上残疾、1-4级工伤、长期患慢性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675元(在市低保450元标准上上浮 50%)以下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
资助范围扩大最高可获4500元资助
今年马鞍山市总工会细化了助学金发放档次标准,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家庭,在加大助学金金额的同时,将困难职工子女在大学就读和九年义务教育也纳入资助范围。
具体的助学标准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子女当年考入大学每人资助4500元,考取高职(专科)每人资助4000元;其他类的困难职工子女当年考入大学及高职(专科)的每人资助
3500 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高中阶段今年考入工会“爱心学校”的,每人资助3000元;困难职工子女今年考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每人资助2000元;对于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规定的28种病种),仍在治疗,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困难职工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资助,大学就读期间每人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资助(需提供上学期成绩单或学习情况证明,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困难职工带齐证明材料就近就地申请
为给困难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今年助学申报坚持就近就地原则,在职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向本单位工会申报,因病退职人员、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向所辖社区工会帮扶站申报,工会“爱心学校”的学生向所在爱心学校申报即可。
需要申请助学金的困难职工本人及子女,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学校收费标准;病历诊断书,近期医保结算单据,残疾证,工伤认定书;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家庭成员工资卡和收入证明、低保证;下岗失业证,农民工还需提供与企业有劳务关系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