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足额发放1-6月份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

作者:陶兴玲
内容:

  6月30日,我县足额发放1-6月份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共有292人享受,补助金额319180元。
  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凡现为安徽省户籍、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工作1 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补助标准按教龄计算,每个教龄每月补助20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项惠民政策的执行,有效解决了农村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