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一“僵尸车” 车主或受到处罚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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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警楚江大队及时处理了一辆停放在昭明路与新化路路口人行道上的“僵尸车”。

  “僵尸车”是指那些长期停放在公共场所,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的车辆。这些“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场地和道路,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近期,楚江大队接群众反映,在昭明路与新化路路口的人行道上长期停放着一辆重型水泥罐车,严重影响出行。接到群众反映后,楚江大队交警前往现场发现,该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已锈迹斑斑、落满灰尘,明显已长期无人使用和维护。通过警务通查询,交警联系了该车的挂靠单位和车主,但均无果。而且根据车管所信息显示,该车已于2011年12月底脱审,并且显示已注销。在此情况下,交警当即联系了清障车将该车拖移至专门的停车场,同时对车辆信息及驾驶人信息进行了备案,以便今后车辆所有人寻找车辆。

  交警提醒说,交警部门在清理“僵尸车”之前会寻找和联系车主。如果找到车主,会通知车主接受违法处罚;对无主车辆,交警会将车辆移送至专门的停车场,车主寻找时可拨打“110”进行咨询;对于最终无人认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通过相关程序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