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出炉 保障期截至31日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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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7月23日召开的全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保障青奥会期间马鞍山及南京市等邻近地区环境质量,我市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保障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

  方案要求市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工业污染防治、工业生产调控、城市环境管理、机动车尾气管控、应急响应保障5个专业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主要督促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督促企业储备清洁燃料煤,加强放射性与危险废物监管,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隐患;督促钢铁、水泥企业压缩日常产能20%;加强道路施工、建筑施工等扬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严控垃圾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大排档营业;加强对黄标车限行管理,杜绝“冒黑烟、冒蓝烟”车辆上路。做好应急响应保障工作,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南京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协同处置。同时开展重点企业巡查,赛期将派驻专人24小时驻点监管。

  方案还规定,保障期内根据预测,南京市无法达到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时,我市将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界时将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及不能正常运行的,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主城区范围50%工地停止施工等。规定同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通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倡导市民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