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第十号台风“麦德姆”对我县影响基本消除,县防指决定自7月28日12时起,解除《含山县防御台风及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及《含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同时,县防指要求:当前仍处于主汛期,各镇、各园区、各单位继续按照防汛预案相关规定和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