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户口的烦恼:有多位上家却另有户主

作者:陶兴玲
内容:

  卖房了才知道

  房子另有“户主”

  “这房子难道真要因为户口问题砸在手上了?”市民小李近日向记者反映,他在2012年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只有60多平米,但解决了他毕业后多年的居住问题。眼看谈婚论嫁了,小李打算把这套房子出售后重新购置新房,卖房款正好作为首付款,减轻自己的压力。

  没想到,已经跟买家谈好价格签了合同、准备过户交易时,买家查询发现这套房名下另有户主。“买房时就考虑是过渡,没有把自己的户口迁进去,也没查询是否有户口在。”小李懊恼地说,当初买房也不大懂,以为付了钱买了房就行了,根本没有关注户口问题。

  找到上家

  上家也不了解情况

  小李的房子是2012年买的,为了找出“户主”,他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自己买房时签的合同,上面幸好留了上一位房主的电话。试着拨打了这个电话,小李庆幸上家没有换号码,立马松了口气。“上家是找到了,但我报出户口上‘户主’名字时,上家不认识,说自己是从朋友那里买的房。”小李只得再三拜托上家帮忙找“户主”。

  找了将近一个月,小李的上家传来消息,多年不联系的朋友移民了,而这位朋友也不认识所谓的“户主”。小李这才知道,这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房子,已经被卖了不知多少回了,根本无法找到最初的“户主”。小李无奈地表示,自己只能找不需要迁户口的买家,或者降价出售了。

  合同可强制约定

  “户口迁移”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对户口的迁出和迁入确实有不少规定,比如房主卖掉了唯一住房,户口就无处可去,只能留在原房子内,不少“户口老赖”就是这样出现的。而像小李这样的案例,置业专家表示,不排除之前的“户主”粗心所致,也有可能是这位“户主”的户口没地可迁,就一直落在了里面。

  对此,相关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的户籍制度对强制迁出户口没有规定,原房主卖房后不迁户口,在法律上也不构成侵权。建议买房人在过户交易之前,务必查询房子的户口情况,并把户口迁移作为约定写入合同。

  “最好留一笔数额可观的尾款,等户口迁走后再支付。还要对户口迁移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以此来约束卖房人。”置业顾问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