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共有关系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前者除另有其他协议外,就是按人数等比例均分产权(特指针对房屋产权处分后的对价,如房款的等比例分享);后者则类似我们常说的“三七开”,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在买入时自行确定份额。
前者在分配收益处分时相对简单,后者则有几点需要注意:1.在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产权过户材料时,必须附加按份共有的材料,以使产权证上得以明晰个人份额;或者通过事先协议进行界定,协议必须同时写明出资、风险和收益比例等,否则也将被推断为依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计算收益。2.按份共有的房屋,按照规定不能享有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