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民主法治文化建设,活跃广大农民文化生活,近日,和县依法治县办制定下发《创建“法治文化示范村”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示范村创建的重要意义、基本标准、实施步骤及主要做法;要求各镇选择条件较好地村(居),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努力形成“一镇一品”新面貌。方案要求各示范村配备法治文化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或法治长廊、法律宣传墙),通过开展宣传周、开放日活动和设立宣传栏、公示牌、触摸屏、文化广播站等载体形式,搭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统筹资源参与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全县有40%的村(居)跨入“法治文化示范村”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