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将启用新版购房合同 我市培训130多家房地产企业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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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公布了10 月1 日起即将全面启用的新版商品房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具体修订了哪些内容?如何正确使用新版合同?也令相关人士存有疑惑。8 月20 日,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启用动员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对市区范围内130 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对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逐条解读,分析重点内容,解答相关疑难,还就合同管理、合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营业执照年检制度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新版购房合同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增加了更多内容,堵塞了条款漏洞,特别是在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在示范文本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为维护买卖双方利益,减少和有效解决双方纠纷提供了依据。”前来接受培训的某家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连称“受益匪浅”。

  据悉,新预售示范合同对“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引入了惩罚性赔偿金。同时,新预售示范合同要求开发商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购房者,以便发生侵害权益状况时,购房者能够及早知晓介入维护自己权益。新版的购房合同还增设了公共配套设施交付约定,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约定小区绿地率、规划的车位、幼儿园、学校、物业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的交付标准。在交房时,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查验,一旦发现开发商没有履行这些约定,就可以依此进行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