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作者:陶兴玲
内容:

  根据《安徽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要求,我县从2014年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评定要求:凡在我县农村长期从事农业、畜牧、林业、水产、园艺、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等工作的农民,均可申请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评定对象:成绩突出的生产第一线农业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各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农函大、农广校学员和绿色证书获得者;受新型农民技术培训的人员;参加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科普示范户等。
  评定等级: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等四个等级职称。
  为做好此次职称评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我县成立了由县科协、县农委、县科技局、县人才办等单位组成的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指导、鉴赏、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