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我市“七个严禁”严明作风纪律要求

作者:彭淑芳
内容: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强调,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两节”期间,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用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七个严禁”要求,及早入手、提前预警,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深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增强震慑力。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55-12388;举报信请寄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马鞍山党风廉政网“信访举报”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