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七昼夜守候抓获惯偷
今年6 月以来,雨山公安分局接连接到多起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报警。经现场勘查发现,嫌疑人系采用螺丝刀等硬物撬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且每次作案都是选择监控探头监视不到的死角。针对案件情况,雨山警方抽调十人组成专案组,在易发案区域和路边停放车辆较多的小区附近布控守候。经过连续七昼夜奋战,8 月24 日凌晨,终于在我市某小区门口停车场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民警当场将正在砸车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江苏盐城人,曾因盗窃被判刑,今年6 月刑满释放后又先后流窜至我省合肥、安庆、芜湖、马鞍山等地,采用砸车窗玻璃的方式大肆盗窃车内财物。民警当场在其身上搜出涉案赃物名牌皮包、手表等贵重物品。张某对在我市作案10 多起供认不讳,涉案财物价值数十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雨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办理正在进一步紧张开展中。
车主图方便因小失大
民警对案件梳理后发现,嫌疑人作案多选择在市民就餐、休息时间,如中午11 时至13 时、晚上6 时至8 时和晚上8 时至早上8 时,这段时间车主基本不在车辆附近,缺乏对车辆的有效监控;地点多集中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场所,如娱乐场所、酒店饭店门口、主次干道路边等部位,这样便于其作案后逃跑;侵害对象的选择均为有明显财物存放的车辆,一些车主图方便将手机、皮包等放在车内明显位置,殊不知,正是发现了车主放在车内的财物,才使犯罪分子锁定目标,多用硬物砸碎车玻璃,或用铁丝、螺丝刀等撬拉门锁,手段野蛮、作案迅速,不仅使车主财物受到损失,车辆本身也会遭到破坏。
贵重财物勿留车内
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始终绷紧安全防范的弦。
在停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停乱放。离车后,也应将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以免吸引犯罪分子。当无法携带或者不方便携带时,最好在车上留下一个人看管。一旦遇到可疑情况,可立即拨打110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