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一体化 我市609家进出口企业受惠“政策红利”

作者:彭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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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16 日,记者从马鞍山海关获悉,9 月22 日起,海关总署启动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我市609 家进出口企业受惠,可自选口岸及通关方式,方便快速通关。

  据了解,海关总署日前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改革将首先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试行。改革旨在落实区域协同发展,加强区域经济紧密联系。海关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以实现长江经济带通关作业一体化,从而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实行区域通关一体化之后,长三角地区海关间将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和许可证件、归类、价格等专业认定结果以及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待系统完善后,在银行总担保及汇总征税项目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一份税款保函在长三角地区海关互认通用。另外,改革还取消了长三角地区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长三角地区“一地注册、五地报关”。报关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内的任何一个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均可以在长三角地区各海关从事报关服务。

  据悉,9 月22 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个省市的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也就是说,我市609 家进出口企业将获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