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个人代购,难享新《消法》保障
作者:nancy
内容: 微信的兴起使朋友圈代购逐渐火爆,但有不少人收到了代购商品后发现是假货。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在人民网进行的网络访谈上表示,目前兴起的微信个人代购,难以根据新《消法》的条款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从马鞍山市工商局了解到,尽管微信代购在马鞍山属于小众,但今年以来,12315投诉平台仍然接到了几起关于微信个人代购的投诉,而这样的投诉往往因为消费者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人姓名和地址导致无法处理。
据该市工商部门一工作人员介绍,某消费者通过微信代购买了一件衣服,收到后发现质量很差,根据新《消法》规定,网购可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便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卖家却不同意。“在微信朋友圈进行的交易,多半是买家和卖家个人的行为,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保证,而且大部分代购人并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很难处理这样的案例,新《消法》的规定对此也难以界定。”该工作人员说道。
由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因此,在代购双方出现矛盾后,一般会认定为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此,该市工商局提醒市民,网上购物最好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进行,如果通过微信代购,在购买商品前,要了解到代购人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以及实体店,尽量规避风险。
除了微信个人代购,也有部分企业通过微信进行营销,对此,工商部门同样接到过对企业微信营销的投诉。
“这样的投诉,由于卖方有实体店并且进行了工商注册,因此适用于新《消法》的规定,我们一般都能够给予处理。”该工作人员说道。
据了解,工商总局起草,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在10月公布,届时将对预付式消费、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应的行政处罚进行进一步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