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反对“四风”,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服务群众,本单位政策制定,涉及个人或他人正当诉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征求意见多渠道。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社会调查、开通网上平台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党员群众、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等意见,确保征求意见全面、真实、准确。
健全征求意见制度。一是定期听取意见制度。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定时、定点接待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调研,了解各方面的意见。二是意见办理反馈制度。对征集到的意见,开出清单。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联动解决的,会商有关部门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或逐级上报协调解决;对不合理的意见和诉求,做好细致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整改、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责任追究制度。把意见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县督查局对征求意见常态化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对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征求意见不如实记载、不及时办理、办理情况不如实反馈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