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差旅费管理新规

作者:陶兴玲
内容:

  近日,我县修订了《和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情,重新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补助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三是加强对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差旅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