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首例“醉驾”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7月12号下午4点,司机吴某驾驶一辆低速货车行驶到和县香泉道班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发现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吴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06毫克,呈醉酒状态,成为和县境内查获的首位醉驾司机,并因此而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
和县人民法院日前经审理,依法判处吴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两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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