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28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表彰全国公安机关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安徽省共有3个集体和3名个人光荣入榜,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并作为第一批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据了解,近年来,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牢树“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理念,将爱民、便民、利民落实到工作每一个细节之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08年以来,该大队受理的各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率连续6年达到100%,人民群众投诉信访结案率100%,无一起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2009 年9月,该大队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首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窗口单位”、“马鞍山市优秀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并于2013年荣立集体二等功。